在当前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,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,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2018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,扫黑除恶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,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。
该通知强调,扫黑除恶工作必须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,既要“打伞破网”,也要“打财断血”。通过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,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,推动形成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有效机制。同时,针对农村、城市社区等基层治理薄弱环节,开展“拍蝇”行动,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“微腐败”行为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此外,通知还提出要强化源头治理,健全长效机制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、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,堵塞管理漏洞,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。同时,广泛发动群众参与,畅通举报渠道,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,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。只有坚持依法严惩、标本兼治,才能真正实现社会长治久安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