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流氓罪现分为几个罪名】“流氓罪”作为一个曾经在刑法中广泛使用的罪名,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细化,已逐步被拆分、调整为多个具体罪名。这一变化不仅体现了我国法治体系的成熟,也更有利于司法实践中的精准适用。
根据现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“流氓罪”在1997年刑法修订后已被取消,并被分解为多个独立的罪名。这些罪名主要集中在扰乱公共秩序、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等方面。以下是目前与原“流氓罪”相关的几个主要罪名及其简要说明:
一、
“流氓罪”在1997年刑法修订后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罪名存在,而是被拆分为多个具体的犯罪行为。这些罪名包括但不限于:寻衅滋事罪、聚众斗殴罪、强制猥亵罪、侮辱罪、非法拘禁罪等。这些罪名在法律条文中均有明确的规定,且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高的适用频率。
二、相关罪名一览表
| 序号 | 罪名 | 法律依据 | 简要说明 |
| 1 | 寻衅滋事罪 | 刑法第293条 | 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,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。 |
| 2 | 聚众斗殴罪 | 刑法第292条 | 多人结伙进行斗殴,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。 |
| 3 | 强制猥亵罪 | 刑法第237条 | 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。 |
| 4 | 侮辱罪 | 刑法第246条 |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,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。 |
| 5 | 非法拘禁罪 | 刑法第238条 |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。 |
| 6 | 强迫交易罪 | 刑法第226条 | 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,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的行为。 |
| 7 | 敲诈勒索罪 | 刑法第274条 |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他人实施威胁或要挟,索取财物的行为。 |
三、结语
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优化,原本笼统的“流氓罪”已被更加科学、细致地划分到多个具体罪名中。这种调整不仅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适用法律,也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。因此,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应当增强法律意识,避免因不当行为触犯相关罪名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