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方针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《学生操行评定条例》。
一、评定原则
1. 公平公正原则:在评定过程中,要以事实为依据,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的行为表现,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得到公平对待。
2. 激励性原则:通过操行评定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,鼓励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。
3. 发展性原则: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,注重发现并培养学生的优点与特长,帮助其改正缺点,实现全面进步。
二、评定内容
1. 道德品质:包括诚实守信、尊重他人、爱护公物等方面的表现;
2. 学习态度:如课堂纪律遵守情况、作业完成质量等;
3. 生活习惯:比如个人卫生、集体生活适应能力等;
4. 社会责任感:参与公益活动的态度及实际行动等。
三、评定方式
采取班级评议与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每学期末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委会会议,对全班同学按照上述标准逐一讨论打分;同时,任课老师也需结合平时观察给出相应意见。最终结果将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确定,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。
四、奖惩措施
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,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;而对于存在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现象者,则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等手段加以处理。此外,还将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机制,及时向家长汇报孩子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,共同携手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。
五、附则
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所有。希望全体师生能够认真学习领会其中精神实质,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!
以上就是关于《学生操行评定条例》的具体规定啦!希望大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争做一名品德优良的好学生哦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