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过庭之训出处于哪里】“过庭之训”是一个源自古代典籍的成语,常用于形容长辈对晚辈的教诲或教导。这一词语背后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渊源。以下将从出处、含义及用法等方面进行总结,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信息。
一、
“过庭之训”最早见于《论语·季氏》篇,是孔子与其弟子子路之间的一段对话。原文为:“子曰:‘吾与点也!’”此句虽未直接提及“过庭之训”,但后人根据孔子在庭中与弟子交谈的情景,引申出“过庭之训”这一说法,意指孔子在庭院中对弟子的教诲。
“过庭”原意为经过庭院,后来引申为在长辈面前接受教导;“训”则指教诲、训诫。因此,“过庭之训”常用来形容长辈对晚辈的言传身教,具有尊重、传承的意义。
在现代汉语中,“过庭之训”多用于书面语或正式场合,表达对长辈教育的敬重与铭记。
二、表格展示
项目 | 内容 |
成语名称 | 过庭之训 |
出处 | 《论语·季氏》(间接引用) |
含义 | 指长辈对晚辈的教诲或教导,强调尊长与传承 |
用法 | 多用于书面语或正式场合,表达对长辈教育的尊敬 |
引申意义 | 表达对传统教育方式的重视,体现儒家文化中的尊师重道思想 |
现代应用 | 常用于文章、演讲、书信等正式文体中 |
文化背景 | 受儒家思想影响,强调家庭伦理与师徒关系 |
三、结语
“过庭之训”不仅是一个成语,更是一种文化精神的体现。它承载着古代对教育的重视与对长辈的敬重,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。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,理解并传承这种文化内涵,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传统与价值。
如需进一步探讨相关典故或使用范例,可继续提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