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,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,确保企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。
一、总则
1.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部门和岗位。
1.2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方针,实行分类管理、综合治理。
二、组织与职责
2.1 公司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,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决策。
2.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。
三、职业健康检查
3.1 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,合格者方可上岗。
3.2 在岗员工每年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,发现有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相关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。
四、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
4.1 各部门应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,并保证其正常运行。
4.2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。
五、教育培训
5.1 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,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。
5.2 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专门的安全和技术培训,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。
六、应急救援
6.1 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,并定期组织演练。
6.2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,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,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。
七、监督与考核
7.1 公司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,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;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八、附则
8.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。
8.2 本制度由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通过以上措施,我们希望能够有效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,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。每位员工都应认真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,共同维护良好的职业卫生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