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,为消费者逐一厘清退货权背后的法律边界。

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,无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,质量问题的退货期限最低为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。“无理由退货”有边界两类场景需分清中消协提醒,“无理由退货”并非无限适用,其适用范围主要分为两类。中消协明确回应,“已拆封”与“商品不完好”之间不能画等号。中消协强调,除上述法定情形外,商家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,侵害消费者的法定退货权。退货款项须按时结清遇假货可扫码核验针对退货过程中的拖延问题,中消协也给出了明确依据。中消协呼吁,消费者应主动了解退货规则,不被商家的模糊话术误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