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量经验研究证实,中国企业之所以能在新能源车等产业领域取得重大发展,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企业在正式科研体系之外学习、借鉴先进国家经验,进而通过“技术与市场的价值共创”完成飞跃。

在中国近年的产业发展实践中,已经出现了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有益探索,需要得到体制机制变革的进一步支持。在具体政策措施上,应当以更加系统的视角看待科研活动、产业发展中复杂的非线性创新特性,将支持范围扩展到创新链、产业链上的多个环节,围绕企业家和产业界的需求配置资源,形成对于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全面支持。